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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5: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亳州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2〕54号),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税务部门工作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同时根据公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工作重点,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明确主动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务员招录等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认真学习并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办公地址、电子邮箱等内容,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申请,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我单位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公开信息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审批程序,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失效文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坚持线上、线下平台同步建设,持续发挥办税服务厅、互联网站、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信息公开作用,2022年,“亳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税费政策宣传及解读517篇,微博发布349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接听涉税咨询电话29234通,接听市长热线76通,处理政民互动网站留言104起、省税务局转办件97起,按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细化量化考核标准,督促各部门共同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方面: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全年无责任追究问题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亳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需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有待拓展。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利用网站新媒体、办税服务厅、政策宣传栏等,瞄准政务公开的热点、焦点、难点,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不定期开展公开情况自查,查缺补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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