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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教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5-03-20 00:00 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字体:[ ]

  2014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建设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并成立了由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及市直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确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和1名微机室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市直各学校均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科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落实,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种制度,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协调、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是: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工作专题等。对于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教育局明确由各科室提供,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

  在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市教育局还通过亳州教育网(http://jyj.bozhou.gov.cn/)以及全市政风行风热线、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在线访谈、新闻媒体等途径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了内容的时效性和类别的全覆盖。

  据统计,2014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300多条,其中,通过亳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396条,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456条,通过其他途径发布信息500多条,对宣传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亳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办法、受理程序、收费标准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都作出了具体的说明。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市教育局统一印制了《亳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了“依申请公开”专栏。目前,市教育局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依申请公开制度。程序为:提出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现场、信函或在线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受理(对申请进行要件审查,要件齐备的,登记受理;要件不齐备的,及时告知补充)→协调审查(局办公室牵头,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需要保密、报批、征求第三方意见,以及是否需要协调确认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分类告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属于公开范围、不属于公开范围、该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等,进行分类办理和答复)→信息提供(对可以公开的信息,按申请人指定的方式及时提供)。

  2014年,市教育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情况

  市教育局明确要求由局督导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着力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

  2014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请求。

  五、咨询处理情况

  认真为倾听群众心声,耐心解答各类问题。2014年,市教育局共办理各类教育咨询530件,其中政风行风热线63件,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件431件,在线访谈36件。针对每一个问题的咨询,坚持做到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且定期追踪回访,最大限度的让群众满意。在为群众答疑解惑的同时,也使群众对教育方针、法规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

  2014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本系统下属单位较多,政务公开工作不平衡。二是公开内容不平衡,行政执法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015年,市教育局将继续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加大公开和督办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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