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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00:00 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在亳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bozhou.gov.cn/)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动态和业务信息等 2255条,在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网址http://www.567hw.com/)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动态和业务信息321条。其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反映市教育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均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充实和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依法办理。一是完善办理机制,围绕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部门协作研究,审慎稳妥答复申请人。二是畅通受理渠道,除信函、网络受理外,在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增设信息公开申请现场受理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亳州市政府依申请公开系统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共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工作程序,落实“三级审查”制度。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调整主动公开目录,会同司法部门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工作。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提升“亳州市教育局”微博、微信运行质量,2021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800篇,通过亳州市教育局微博推送信息885篇,通过“亳州职教”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1019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平台建设管理,优化完善网站功能,围绕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和自查、整改等工作。按照“四化三可”要求,严格对照台账任务,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推进落实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加202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落实《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试行)》《亳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发布安全管理办法》《亳州市教育局信息宣传考评制度(试行)》《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三是完善监测机制。下发《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日常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完善信息发布监测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48.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 2021年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针对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网站信息审核、保密等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将在以下几方面精准发力: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加强网站信息审核、保密等管理制度建设,不定期检查相关制度执行情况,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二是提升公开质量。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优化政务信息发布结构,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准确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网站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专家对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深化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增强业务人员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技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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