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7:12
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字体:[大 中 小]
亳州市教育局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亳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布并提供电子版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相关信息,请与亳州市教育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621号电大院内,邮编:236800,电话:0558-51250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动态和业务信息等 1739条,在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动态和业务信息647条。年初公布新闻发布会计划,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提升微博、微信运行质量,2022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082篇,通过亳州市教育局微博推送信息755篇,通过“亳州职教”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687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审查、答复、备案存档等工作流程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权利。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次,包含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次,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结。全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件次,包含涉及行政复议结果维持1件次和复议后起诉其他结果1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制作或获取、管理、网上公开等环节,开展政府信息管理核查工作。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工作程序,落实三级审查制度。按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调整主动公开目录,会同司法部门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工作。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性文件3篇,2022年度制发件数4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06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大政策解读推送力度,强化网站与新媒体稿件互通。依照目录规范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补充、完善。对所有栏目尤其是回应关切、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逐项规范信息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利用局微信、微博新媒体,扩大信息传播面,提升群众知晓率。及时发布校园疫情防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暖民心工程等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组织参加市政府主办的信息公开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政务公开精神和具体要求,认真梳理市教育局公开目录,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二是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依据局机构人员变化,动态调整亳州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三是加强问题整改力度,认真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补差补缺,限时完成整改任务,不断提升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2022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7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0 | 0 | 0 | 0 | 4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2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七)总计 | 1 | 2 | 0 | 0 | 0 | 0 | 3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亳州市教育局虽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日常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具办人员需进一步业务水平,二是信息发布审核、网络安全等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三是信息发布监测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在以下几个方面精准发力:一是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对相关人员的日常培训,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的新媒体运营、网络安全管理、信息质量提升、意识形态、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等主题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健全审核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完善“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度,严格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
三是完善监测机制,完善信息发布监测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制度,建立亳州市教育系统信息上传及管理人员信息变更台账,逐一登记,统一归档。落实信息公开源头认定、锁定机制,挑选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一定专业素养的人员担任信息发布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读网,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提高全市教育工作透明度,确保社会公众获取各级各类学校信息,根据《安徽省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引目录》要求,在市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下增设学校政务公开目录,目前已有7所学校上线发布相关信息。
市教育局加强业务指导,转发相关通知,召开市直学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指导市直学校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最新要求,及时调整目录设置,围绕群众和社会关心的教育重点工作,主动公开教育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