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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7:18 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教育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教育局(网址:https://jyj.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教育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621号电大院内,电话:0558-5125009,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动态和业务信息等2415条,在重点领域栏目主动公开发布文件和业务信息等477条。年初公布新闻发布会计划,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442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规定,围绕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统筹协调,审慎稳妥答复申请人,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次,均按要求办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3件次,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结果维持1件次,行政诉讼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1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文件解读,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管理、网上公开等环节。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落实三级审查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任务,发布解读信息14条。2023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新媒体建设管理。2023年,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42条。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围绕教育工作,提升互动交流水平。二是依托集约化平台,规范重点领域栏目信息。规范调整“教育督导”“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栏目,增设“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学校体育美育”“校外培训监管”“教育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

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要素保障。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压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科室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提升业务水平。持续加强信息公开能力建设,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三是落实市政务公开考评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强化考核实效,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23年市教育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1

0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学习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需增加。二是相关制度机制建设还需发力。三是政策解读的丰富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编印政务公开领域的相关政策、条例供科室学习,采用个人自学、集中研学等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加深对政策的理解,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对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引目录》的通知精神,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督促指导相关科室及时公开本领域政府信息。三是丰富解读形式。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全面及时发布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新媒体扩展公开渠道,多样化解读政策,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把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重点公开教育概况、招生政策、财务信息、民办教育、教育督导、重大工程实施项目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二)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亳州教育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局机关及市直学校各层级预算、决算等财务公开信息,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指导市直学校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最新要求,及时调整目录设置。在市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下增设学校政务公开目录,目前已有16所学校上线发布相关信息。

(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要求,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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