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条例》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亳州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567hw.com/Xxgk/)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地址: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邮编:236800,电话:0558-5125007,电子邮箱:bzsjyj@163.com)联系。
一、概述
2016年,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服务导向、务实导向,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实化、量化、细化、具体化和可比较、可检验、可考核的要求,全面推进教育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聚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社会各界反应强烈的焦点问题、当前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制约亳州长远发展的难点问题,为奋力走在皖北振兴前列助力。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下设信息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及市直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确定了1名信息办副主任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市直各学校均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具体科室和具办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落实,市教育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种制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协调、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及时改进不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教秘〔2016〕292号)部署,亳州市教育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教秘〔2016〕320号)和《2016年亳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在以往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标准化实施年、标准化提升年等活动基础上,扎实开展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年活动,推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市教育局重视工作职责的落实,不断完善公开平台,调整信息分类,规范发布时间,经常性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形成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016年,市教育局及时调整完善更新了《亳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市教育局明确要求由局督导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着力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
在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市教育局还通过亳州教育网以及全市政风行风热线、说办就办、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在线访谈、新闻媒体、教育微博等途径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做到了内容时效性和类别全覆盖。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目录建设。2016年,市教育局在亳州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制定的一、二级目录内容标准,实现了与同级部门同类信息基本要素与内容的标准化。目前,市教育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一级目录13个,二级目录34个,发布格式、发布标准达到规定要求,通过整改完善,市教育局已没有空白栏目,各链接均可使用。据统计,2016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200条,其中,通过亳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418条,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300多条,通过其他途径发布信息486多条,对宣传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明确主动公开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是: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规划计划、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工作专题等。对于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教育局明确由各科室提供,信息中心统一审核发布。
针对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市教育局由计划审计科专人负责财政资金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由信息办审核发布。
(三)行政权力公开运行。2015年,市教育局以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廉政风险点的编制公布为契机,不断完善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开情况,及时更新行政职权目录和分项流程图,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等内容。凡能在网上运行的权力一律进驻网上办事大厅。
(四)教育重点领域更加公开透明。针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中招生政策与计划、考试与录取、财务信息等教育热点、重点问题,落实分级责任,严格标准规范。在原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规化的基础上,对新增的重点领域3各板块:中小学信息公开情况、教育督导信息、“全面改薄”信息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除局本级按照标准要求在相应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发布外,还在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共服务信息目录下同步发布。同时,要求市直学校通过政务公开网、学校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学校招生计划、特殊类型学生招生政策、财务预算情况,要求学校公开录取程序、咨询与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并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16年教育重点领域共发布173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亳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办法、受理程序、收费标准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都作出了具体说明。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市教育局建立《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统一印制了《亳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程序为:提出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现场、信函或在线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受理(对申请进行要件审查,要件齐备的,登记受理;要件不齐备的,及时告知补充)→协调审查(局办公室牵头,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需要保密、报批、征求第三方意见,以及是否需要协调确认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分类告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属于公开范围、不属于公开范围、该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等,进行分类办理和答复)→信息提供(对可以公开的信息,按申请人指定的方式及时提供)。
2016年,市教育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2016年,市教育局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市教育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2017年工作思路、具体举措
2016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加强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本系统涉及单位较多,政务公开工作不够平衡。二是公开内容不平衡,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主动发布的信息规范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校务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017年工作思路、具体举措: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局本级各科室、二级机构,市直学校的日常培训,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及信息发布质量。同时,加大对政务公开网站和市教育局网站的宣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网站知晓率,努力把网站管好、用好,把政务公开网和局网站深度融合。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规范网站栏目设置,让公众“一看就明白、一查就知晓”。把抓好市政府设置的公共服务与民生栏目中教育信息的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为重中之重,及时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与监督等制度,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回应社会关切。
今后,我们将保质保量完成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继续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加大公开和督办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公开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向信息化要效能,不断提高亳州市教育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水平,努力为加快推进全市教育工作走在皖北振兴前列,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亳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