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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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8年度)
发布时间:2019-01-30 00:00 来源: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8﹞48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成立了委(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委(局)科室、委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二)加强载体建设,创新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等平台,立足岗位责任目标,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加大外宣工作力度,营造了加快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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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召开了亳州市大气污染系列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二)、一般工业项目审批改革试点和承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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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开展了2018年“信用亳州”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活动旨在通过各种宣传,提高群众诚实守信意识,让失信者进一步明了失信造成的违约成本;旨在向社会各界普及信用知识,推广联合奖惩、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信用工作,试行“信易+”、“互联网+民生+信用”等惠企便民举措等。开展了“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亳州)要素对接活动,积极做好前来咨询企业的引导服务工作,同时认真解答企业提出的涉及发改业务的相关政策,现场共解答了26家企业提出的关于项目资金、用电用气、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及其他方面共40多个问题,获得企业好评。

(三)完善机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民主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等十二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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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政风、行风和依法行政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科室、委(属)单位考核内容。坚持评议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保密审查工作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和举报电话,在委办公场所设立了投诉举报箱,强化了内外监督。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8年,委(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60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525条。其中:推送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738条,亳州发展改革委微博发布211条,亳州物价微信发布108条,报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信息32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期,按期回复网友留言3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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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2018年,我委(局)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7件,按时限回复7件。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相关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2018年我委(局)受理行政复议事项2项,办结2项,办结率、满意率100%,行政诉讼案件1项。

(五)加大政策解读、办事审批结果、重大项目推进、五大发展、价格收费等重点事项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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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措施

2018年,我委(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认识有待提高、部分事项公开不及时,监督机制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定期监测,确保各种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指导,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加大对系统内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发展改革信息公开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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