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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5:01 来源: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粮食物资储备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粮食物资储备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472条、门户网站公开1355条、推送市政府重点领域406条。公开发布发展规划23条、“六稳”“六保”信息54条、政策解读信息26条、民生工程专题信息681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信息346条、商品服务价格和监测信息428条、粮食等其他价格和收购进度信息54条、回应关切社会公众关注信息14条、配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社会信用1场新闻发布会、3次在线访谈。政务新媒体亳州政企直通车在建项目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8条,亳州智慧物价APP发布价格信息53.76万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6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书面申请14件,已办结16件,办结率100%。全部按照规定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复办理,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把好稿件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安全详实。二是开展涉企涉敏信息、错别字等信息排查12次,整改200余条。三是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2件,其中,新发布规范性文件20件;开展文字、图片等形式解读26条。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快推进政府网站、“亳州政企直通车在线项目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和政务新媒体“智慧物价”APP政务新媒体建设,建立网络宣传、舆论引导定期调度机制。加强集约化平台日常管理,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定期开展网站信息排查,排查网站错敏词、失效链接。增设“项目建设”“政策超市”栏目,开设“民生工程”专题栏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委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业务,督促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并严格执行社会评议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考核内容。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失职失责而发生的责任追究事件。三是加强问题整改。完成委托第三方开展网站内容质量检测报告、错敏字、测评反馈问题清单整改工作。四是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等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委机关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

2

 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规范性文件解读质量不高、要素不全、形式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着力在政策解读上,完善政策解读审查机制,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均要解读,对解读质量不高、要素不全的,限期修改完善;在发布形式上,积极探索利用图片、视频等形式,通俗易懂、丰富生动的解读拟发布规范性文件,提高公众知晓率,扩大政务服务的影响力;着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客观全覆盖解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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